近日,南方日報商旅周刊官方微博接到網友報料,稱暑假出游頻遭陷阱。報料人稱,他們去陽江沙扒灣游玩,遭遇車仔佬上車勒索,“上埋我地部旅游車一開口就1200元!”。據爆料,他們的手法是:低價引誘客人包車,第二日不搭你,要脅以1賠10的價格才肯搭你回廣州。
當前,正值暑假旅游高峰,旅游市場陷阱頻現引起社會關注。連日來,南方日報聯合廣東省旅游質監部門,展開線上線下大調查,將目前市場上頻繁出現的旅游陷阱一一列舉,并邀請專家支招,為出行者提供應對招式。
陷阱一 團購游近乎于購物游
步入暑期,不少團購網站開始推出一系列低價旅游產品。記者在某團購網站上看到,49元香港一日游、198元云南西雙版納四日三晚游、388元海南四天三夜“純玩無購物”豪華五星品質雙人游……與原價相比,這些低至兩折的旅游產品在團購網站上尤為吸引眼球,有些線路甚至寫明行程,并打著“不購物”的旗號招攬網友下單,還有旅行社在團購網上寫明為何可以“低價賣高價”的文字說明。然而,仍有不少有過購買經驗的游客們表示,團購游,其實不太靠譜。
市民陳小姐曾于今年6月團購了“云南五日四夜”的線路,標價是原價的1/3。“網站上寫的是純玩團,可是我們接連被帶入了三四個購物點,都變成‘購物游’了。”她表示,行程中安排與網上寫的并不一致,玩下來所花的費用,估計比一般的云南五日游都要高。“沒有免費的午餐,真是便宜沒好貨。”經歷了此番團購后,她直呼上當。
○支招:
廣東省旅游質監監督管理所姚霖尹表示,《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四章第二十九條規定:“旅行社以互聯網形式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除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外,其網站首頁應當載明旅行社的名稱、法定代表人、許可證編號和業務經營范圍,以及旅行社質量管理部門的投訴電話。”旅行社屬于“許可證經營”制度,需要相應的資質,獲得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業務經營許可證”以及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方可經營旅游業務。
他建議,廣大旅游消費者網購旅游產品時,一定要確認旅行社的相關資質,證照是否齊全,交費后要索取發票,確認旅游行程等項目,并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千萬不要陷入“黑中介”“非旅行社”的旅游網中,以致發生旅游消費糾紛時無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陷阱二 旅行社擅自改行程 吃住標準被降低
今年6月,東莞的劉小姐參加了含有清遠漂流加探險的旅行團,但最終她只玩了漂流,合同承諾的探險項目并沒有得以履行,最終游客夜堵旅行社大門維權,要求全額退還旅游費用。
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旅游“貨不對板”的案例比比皆是。在本刊發起的微調查中,有不少網友反映,所簽署合同中的吃住標準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比如合同中寫明包餐,餐標未寫明,結果是兩菜一湯的盒飯。有的則是寫入住準五星酒店,可是浴室連吹風機都沒有。”業內人士反映,類似一日游或網上購買的旅游產品,旅行社和游客所簽的合同并不規范,有些甚至不簽。
○支招:
姚霖尹表示,無論是常規的長途、短途旅游,還是網購旅游,游客都要和旅行社簽署紙質的旅游合同,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簽約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容易引發分歧的事項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并索取正規的旅游發票。切記不要聽信“上車簽約”、“上車付款”或只開收據之類的說法。
陷阱三 旅游遭遇霸王車
近日,本刊官方微博接到網友報料。報料人稱,他們去沙扒灣游玩,遭遇車仔佬上車勒索。“一上我們坐的旅游車,一開口就1200元!”據爆料,他們的手法是:低價引誘客人包車,第二日反口說不載游客回程,再要脅游客支付1賠10的價錢,才肯搭乘他們回廣州。
諸如此類的霸王車讓游客吃了不少苦頭。記者了解到,炎熱夏日,有旅游霸王車以不開空調的方式強迫游客下車購物。有游客反映,霸王車司機因旅行社不安排游客購物行程,游客購物少,自己所得的回扣少等原因,采用不開空調或關閉行李艙等方式,變相強迫游客下車逛購物點,甚至終止提供旅游包車服務。
○支招:
省旅游質監所建議,游客在遭遇霸王車,旅游汽車公司及司機有嚴重違規行為時,應及時向旅游質監部門投訴,旅行社要將有違規行為的旅游汽車公司及司機的情況及證據材料及時報送旅游質監部門,以聯合其他有關部門予以查處。
陷阱四 網購機票被要求提前交保證金
近日,國家旅游局質量監督管理所發布了游客遭遇網購機票陷阱的案例。張先生計劃去旅游,在網上買完機票后,接到一個自稱是訂票中心客服人員的電話,告知張先生購買的機票因未繳納保證金被凍結,而解凍則需要450元的保證金。因為對方所說航班時間與張先生本應搭乘的航班時間有明顯出入,張先生才避免了上當受騙。
又如,劉女士在網上購買了兩張特價機票,在即將完成網銀交易時,網頁顯示“網絡速度慢,付款未完成,請再付一次”,劉女士先后三次通過網銀轉賬,多付了2700多元。隨后劉女士聯系客服,對方告之需到ATM機上操作,結果又被轉走了一筆錢。
○支招:
國家旅游局質量監督管理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機票不存在繳納保證金、通過柜員機操作的情況,如遇要求繳納保證金、ATM機轉賬的購票方式,旅游者需警惕。再者,正規的網站下方都會有ICP備案的信息,合法的代理商都會有CATA(民航運輸協會)的認證資質。而山寨網站質量、標識制作粗糙,公司的地址、簡介等信息不詳或頁面無法打開,提供的機票預訂電話大多是400號碼,而不留座機號碼,消費者需慎重選擇購票網站。
陷阱五 模糊字眼頻現出境游合同
在國家旅游局質量監督管理所曾發布的警示案例中,不乏出境游中頻現的貓膩。比如,蔡先生參加旅行團去新馬泰旅游,旅游中住宿的酒店與“五星級”標準相差甚遠,仔細看合同才發現寫的是“某某五星級連鎖酒店或同級”;參加自費潛水活動,廣告宣傳30分鐘的潛水將會看到五光十色的海底珊瑚,結果卻只有15分鐘的水底面包喂小魚。
此類陷阱往往藏于廣告中,比如不寫明酒店的星級標準,以含糊字眼帶過,或是廣告中含有夸張性的字眼,讓游客對產品的信息感到模棱兩可。
○支招:
國家旅游局質量監督管理所發出警示,提醒旅游者應當與出境游組團社簽訂規范、完備的合同,對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和游覽項目、購物次數等進行明確約定,拒絕合同中出現“準×星級”、“×星級或同級”等模糊用語。
記者手記 養成良好的旅游習慣
每到旅游旺季,出行如何防止旅游陷阱的相關文章就會頻現報端。一方面是曝光業界丑態,以起到輿論監督市場的作用,另一方面,則是為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消費者,不要輕易掉進陷阱。實際上,要消費者免遭諸多陷阱所造成的傷害,良好的旅游消費習慣就是有效保護自身利益的金鐘罩和鐵布衫。
當“零負團費”、“強行購物”、假冒網站,黑旅行社等等市場毒瘤頻現,除了旅游業界需要改過自新以外,消費者也應該反省自己可能存在的各種不良消費習慣與心理。比如盲從低價、心存僥幸不買保險、權利受侵害不及時投訴維權、不善于取證、不聽取正確出行指引,不認真仔細閱讀旅游合同,甚至不簽合同……而正是這些不良的消費習慣,讓不良商家企業為謀眼前之利,鉆市場的空子,虧的還是消費者本身。
在旅游正日漸成為普及的消費形式時,良好消費習慣必然要養成,這不僅有利于形成理性消費觀,也有助于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當我們開始習慣不再以價格作為衡量線路好壞的主要或是唯一標準,開始學會參團前重視起旅游合同的簽署,出門前視出游風險買份意外保險,懂得辨別正規與非正規旅行社、航空、酒店、網站等機構,養成品牌消費習慣,旅游市場的健康有序穩定發展或能全速前行。
了解更多旅游信息,請登陸: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 |